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炼焦二期工程及干熄焦工程
编号: ANJ08691-01SG
招标人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炼焦二期工程及干熄焦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宝钢股份〔2008〕11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为:建筑面积0平方米,总投资为114500万元。
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炼焦二期工程及干熄焦工程
(2)标段编号:ANJ08691-01SG
(3)工程地点:南京市中华门外新建
(4)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5)建设内容:施工类;设计;设备采购;
(6)结构类型:钢结构
(7)建筑面积:0㎡
(8)工期要求:0日历天
(9)工程合同估算价:19600万元
(10)划分 一个标段
(11)招标内容:冶炼工程;设计招标;其他;
(12)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干熄焦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矿业工程一级(含)以上。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和现场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08年8月21日至 2008年8月27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17:30分
资格审查方法:
①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②本工程按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且已经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销号手续;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62号中泰大厦九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黄 珊 高 美 琳
电 话:010 51953675 51953520
传 真:010 51953510
手 机:13520192386 (节假日)
邮 箱:
zbcg166@126.com请登陆我的网页查看更多的招标项目:
http://hi.baidu.com/招标中心/blog